民政部召开新闻发布会,全面解读《关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》(5)
二是优化互助服务模式。《意见》明确要求“通过邻里互助、结对帮扶等方式,积极开展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”。我们结合实际推行“结对制”“排长制”。“结对制”是指组织农村老党员、老干部及低龄健康老年人组成互助养老服务队,结对帮助高龄、失能老年人,提供助行、助餐、助急以及心理关爱等服务。目前全市已结成互助对子5473对。“排长制”则是从幸福院每排房屋中推选出一位热心公益、身体健康的老年人担任“排长”,通过“早看窗帘晚看灯、特殊家庭多串门”的方式,及时发现老人身体异常和生活困境并第一时间协调解决。目前全市共推选出“排长”1.48万名。我们基层探索的路径方向与《意见》所倡导的互助方式也是一致的。
三是强化互助保障机制。互助性养老服务的持续开展,离不开村委会的组织、协调和保障。在组队结对方面,由村负责人牵头组建互助养老服务队并担任队长,根据就近、熟悉、合拍的原则确定“互助对”,并通过民主推荐、征求意见等方式推选各排“排长”。在协调指导方面,村委会对帮扶人员和“排长”的工作进行指导,帮助及时解决服务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。在激励保障方面,推行养老服务“积分制”,积分可在“爱心超市”兑换物品或在“长者餐厅”就餐,同时积极表扬优秀帮扶人员和“排长”,激发大家参与服务的积极性。这些做法与《意见》提出的“发挥村委会作用”“对积极参与的组织或个人可给予表扬激励”等要求一致。
此次出台的《意见》立足基层实践,提出多项务实举措,对基层民政部门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。下一步,乌兰察布市将深入贯彻《意见》精神,持续深化互助性养老服务内涵,努力让广大农村老年人在家门口实现幸福“享老”。
北京向西一步,就是乌兰察布。最后,诚挚欢迎大家到乌兰察布指导工作。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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